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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判定英属维尔京群岛实体是一家“纯控股实体”吗?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经济实质法,任何实体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展的业务跟法案阐明的九项“相关活动”任何一项的定义相符,就需要在管辖区内建立实质。该九项“相关活动”包括: 1、控股业务 2、分销和服务中心业务 3、船运业务 4、知识产权业务 5、总部业务 6、融资租赁业务 7、基金管理业务 8、保险业务 9、银行业务 在本文中,我们将重点讨论“控股业务”,以帮助您更了解其定义。 “控股业务”的定义 “控股业务”也称为“纯控股实体”(Pure Equity Holding Entity “PEHE”),指的是“纯股权持有”。这代表该实体仅持有其他实体的股权,并只赚取股息和资本收益。如果该实体持有其他任何资产或投资,包括房地产(住宅或商业)、投资组合、计息债券等,则不会被视为“纯控股实体”。 控股业务性质完全被动的“纯控股实体”在其财务期间的唯一活动就是持有股权,除此之外并无进行其他的相关活动。经济实质法案对于这类实体的实质要求程度为“轻度”,也意味着如果这种“相关活动”要满足实质条件相对来说比较容易。 如果控股业务性质完全被动的“纯控股实体”符合以下条件,则可被视为满足经济实质的要求: a)必须遵守其在《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法》或《2017 年有限合伙企业法》(以适用者为准)下的法定义务;及 b)必须有足够的员工和适当的经营场所,以持有或管理相关参股 另外,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国际税务管理局(ITA) 评估“纯控股实体” 的经济实质时,该实体聘用注册代理人及相关服务的执行情况将会被考虑。 上面所述只适用于控股业务性质完全被动的“纯控股实体”。如果实体正在积极管理其参股,则该实体应具有足够的、合资格的雇员,以及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拥有适当的场所来执行相关活动。如需要了解更多,请联系您的瑞致达客户经理或点击“阅读原文“填写资料。 确保申报正确的重要性 虽然经济实质法案简化了对“纯控股实体”的实质要求,但是明确您的实体进行哪项“相关活动”及确保申报正确对于经济实质合规仍然是至关重要的。英属维尔京群岛国际税务管理局(ITA)正在积极审查实体的申报情况,并已开始处罚被判定为不合规的实体。 提供哪些经济实质服务? 欧盟经济实质法规的要求非常复杂,哪怕实体的状态有些细微的更改,都有可能影响其需要履行经济实质的义务。因此,要避免受处罚的最好方法,就是从一开始就寻求专业的服务提供商的帮助,以明确实体的分类。 我们拥有由税务、法律、合规、及信息申报专家组成的专属经济实质法规团队,能为您提供量身定制的经济实质服务,让您明确实体的分类,以及了解每个实体的后续合规义务、申报和实质要求等等。 |